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全面落实上级党委、纪委监委和旗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,全力打造效率更高、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,促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旗纪委监委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全旗各级党政机关、有关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、执法监管、政务服务、廉洁行政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。 (一)行政审批方面 1.对中央、区、盟和全旗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执行打折扣、做选择、搞变通,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偏差走样。 2.简政放权不到位,该减的环节不减、该省的流程不省、该放的权力不放或放而不管。 3.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擅自设立审批事项,增加受理条件、增设办理环节。或者从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出发,不给好处卡、推、拖,给了好处乱审批。 4.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,为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、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,限制公平竞争。 (二)执法监管方面 5.对本地区和本部门、单位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不严、包庇护短、隐瞒不报、有责不追。 6.监管部门粗暴执法、随意执法、选择性执法,办“关系案”“人情案”。 7.向企业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,随意检查、多头检查,执法任性、多头执法、重复处罚,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。 8.监管部门监管缺失,对窗口单位秩序混乱等问题失察失管。 9.违规为企业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,或者违法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服务。 10.重审批、轻监管,重处罚、轻服务,滥用职权,侵害企业合法权益。 11.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、达标、表彰、培训、考核、考试以及类似活动。 (三)政务服务方面 12.政策不透明,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不公开、选择性公开或公开不到位,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,不能明确予以答复。 13.办理程序不公开,对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资料要求、办理时限等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、不完整、不清晰。 14.岗位职责不公开,公开栏未设置单位职责、部门职责,窗口工作人员不亮姓名、身份、职责。 15.收费标准不公开,未按照要求制作公开栏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。 16.监督不公开,未按照要求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和电话,或对外公布的办公、咨询、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不畅通。 17.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利用垄断优势设定“霸王条款”,搞垄断服务、捆绑服务或捆绑收费。 18.落实“最多跑一次”“不见面审批”“马上办、网上办、一次办”等工作机制不力。 19.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“奇葩”证明、循环证明、重复证明。 20.领导干部“新官不理旧事”,上推下卸、不敢担当。 21.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,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。 22.“门好进、脸好看、事难办”,回避问题和矛盾,推卸责任。 (四)廉洁行政方面 23.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,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,以权谋私、吃拿卡要,收受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会员卡,索贿受贿、违规占用企业财物、接受利益输送等。 24.强迫或变相强迫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宴请、旅游、娱乐活动安排。 25.违规筹资筹劳、摊派费用、克扣财物、设障刁难;违规招揽工程、投资入股、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。 二、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:0483-12388 受理网站:http://neimeng.12388.gov.cn/alsm 来信地址:阿拉善左旗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:阿拉善左旗纪委大楼一楼东侧旗纪委监委信访室(119室) 欢迎全旗广大企业、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,积极投诉举报损害和影响营商环境问题,旗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受理、从严查处。同时,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,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。
中共阿拉善左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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